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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没想过,卖个房子这么麻烦!

作者:aqi 来源: 日期:2025-5-2 人气:9 评论:0


  现在,婚姻对我来说可有可无,况且我不喜欢孩子也不想要孩子,婚姻对我就更没啥意义了。


  去年我在异国旅游时,一个人大晚上睡酒店床上,我第一次尝到了真正的孤独是个什么滋味。那滋味极其不好受,只是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好惨。所以我认为,婚姻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人一定得有个伴。


  这是我对婚姻的见解,直到前阵子我陪我爸卖了家里的老房子,去了一些相关单位,办理了一些相关手续,我才打心里庆幸和认定,我不想结婚这事儿,真的太明智了。当然想结婚的话,婚前去做个财产公证,很有必要。


  我亲妈因病去世已有十多年,之后我爸再婚,我家这情况也许算特殊,但二手房卖的基本都是我家这样有年头的老房子,中介应该对我家这样的情况习以为常才对。


  在我和中介签署购房协议的当下,中介都没有告知我,以我家这个情况,需要办理和提供的材料有哪些,其中的复杂与麻烦程度有哪些,他们只字未提。只是告诉我,如果钱款要到我爸个人手里,需要我和我姐还有我爸,一同出面去房屋管理局办理析产。


  啥是析产,就是房产证上即便写的是我爸他一人的名字,即便是我爸他自己出面来卖这套房子,即便是我爸他自己出面来办理相关手续,他的亲生子女仍要出面且自愿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,那么房子才可以进行交易,卖掉的钱款才能全数归我爸个人所有。


  我着实不能理解,当房屋产权人在世的情况下,想卖掉自己的房子,为什么还得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才能进行交易,才能拿到这笔钱,挺可悲可笑的不是嘛。


  记得买方和我说,他们看房看了小一年,原本年前定下了一套房,产权人和卖房的是个老太太,但老太太子女得知后死活不同意,就没法再交易。


  产权人想卖自己的房,却因为继承权,而无法自主操作。真的,连法律都在佐证这句话:“天下的子女都是来跟父母讨债的。”


  既然这是法律,可笑归可笑,我们也理当遵守。然而析产,真的只是这次卖房过程中,不值一提的部分,因为更可笑的,还多着呢。


  在签完购房协议,收取买方支付给中介的订金后,中介这才告知我,第一步我们要提供哪些材料:


  1、我妈的死亡证明。


  (由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开具)


  2、我姥爷、姥姥的死亡证明。


  (由所在地的村委会开具)


  3、我爸我妈的结婚证明。


  (由当时登记的相关单位开具)


  4、亲属关系证明。


  (由所在地的派出所、社区办、镇政府、村委会等开具)


  5、家庭成员迁移户口。


  (按相关规定,子女有房屋,父母可以迁在子女户籍名下,但子女之间不能互迁。所以,我爸和我把户口迁在了一起,我姐把户口和我姐夫迁在了一起。)


  中介有重点和我交代,办理2的时候,如果我姥爷或姥姥有一人的死亡日期,是后于我妈的,到时给村委会领导塞盒烟,让他把二老的日期全都写在我妈前面。


  这是为什么呢?就是但凡二老有一人的日期后于我妈,那么我们就要多开具一个证明,就是请我舅、我姨、我姨妈他们,全部人在纸上亲手写下放弃这套房屋的继承权,我们才能交易。


  听完后,我一个还算刚正不阿的人,直接备了一条烟。


  虽然是按规定办事,可我想着规定是来服务人的,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,规定再死,起码是可以通人情的,说清楚的话办理应该不难。


  可车还没开到村委会,我爸就已经急着托我叔找了办事的领导,这事儿就凭人情给办妥了。


  我还跟我爸大吵了一架,我认为没必要麻烦我叔出面,让我叔来欠这个人情。毕竟我烟一早就备好了,结果没送出去。


  拿着1、2、3、5开具好的证明材料,我跑到社区办给亲属关系证明来盖章,社区办先是搞错了归属范围,害我白折腾一圈,清楚了归属范围,工作人员开始给他们领导打电话,混乱的表达了近40分钟,跟我说社区办现在不给亲属证明盖章,让我找其他单位。


  我说这证明的纸上写着盖章的单位有社区办,你说现在盖不了,那我应该去哪里盖。工作人员继续打给领导,又一次漫长的沟通后告诉我,社区办盖的话,你需要去你母亲原单位的人事科,开具一个你和你姐,是你爸妈仅有的、亲生的子女关系证明,有这个证明才能盖章。


  我懵逼了,我妈厂子倒了少说也有20年了,你让我去我妈原单位,鬼怕是都不知道单位在哪儿啊。


  我说,其他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嘛,因为我妈单位早倒了。社区办的工作人员说,那就去你父亲的原单位人事科开这个证明,不然我们没法盖章。那口气那态度,给我感觉就是,生怕这个亲属关系证明的章子,是社区办给盖的。


  我就纳闷儿了,社区办是干嘛的呢,我家也是你们归属的正规单位房,我们一家人也住这里十好几年了,难道我们小区的住户社区办不做登记嘛,家属人员和家属关系,社区办查不到嘛。


  没办法啊,人说了这是规定啊,我还能怎样,去哭去闹去求嘛。这事儿让我看到,正因为规定太死了,而人人都想要钻空子,也因此就有了腐败。


  跟我爸说完这情况,连我爸都急的气的乱骂一通,说我们给中介骗了,根本不告知实情,早知道这么麻烦,这个房子就不卖了。


  骂归骂,气归气。这事儿,还是我爸找熟人把章子给盖了。


  写到这里再看,的确都是小事。但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,这些合乎情理的小事,摆在规定面前,让人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
  中介的部分,我如实来说,非常地不专业、不用心、不严谨,每次我询问中介的负责人,给我的回复都是,应该是,应该可以,应该没问题,没有一次是准确无误的答复,全都是应该怎样。


  逻辑混乱,表达不清楚也就算了,连我问你答,也都是答非所问,还喜欢拿着架子,不懂装懂的跟我乱说一通。


  可我身为卖方,净拿房款,一分钱中介费也没掏,自然没有立场去指责中介。清楚这一点,所以我们该提供的所有材料,都是我和我爸我俩跑着找着办理的,遇到问题也都是我俩自己或找人来处理的。我们一早看清了中介没用,中介也的确没起到一点实质性的作用。


  就连亲属关系证明的章子起先出错,也是中介的疏忽造成的,房管局为此指定了一个月后的日期来给我们办理。可我爸是个急性子,他自己找房管局的关系把办理的日子提前了不少。


  所有材料递交后,按规定是要等些日子再继续办理下一步。就连这规定的日子,中介也能好意思开口跟我爸说,叔你看能不能再找你认识的人给咱把这个日子也提前一些。


  去你妈的吧,我差点儿骂出口。


  事后再见到买方我才得知,中介和他们说,是我们漏盖了亲属关系证明的章子,才导致办理出现问题被延期。是我们的责任,不是中介的责任,希望他们能理解。


  买方还是太年轻,签署的购房协议上分明写着办理期限的天数,针对延期的赔偿条款也有。中介不但把问题抛给了我们,还在买方面前替我们说好话打圆场,中介就这样借着人情推脱了他们的责任。


  这期间,中介还当面问我说,哥买方的租期到了,能不能让他们先搬到房子里住着,反正手续也已经在办了。我当面就给回绝了,我说按规矩办事,手续啥时候办完买方啥时候入住,你们别嘴上给我答应的好背地里搬进去了。


  其实买方人很老实,拒绝不是我不通人情,而是我不信任中介。手续没办完,一旦买方在房里出了什么问题,责任由谁来担,中介可绝对不可靠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我可别自找麻烦。绿都元正望晴川售楼部的小编觉得这个时候,主人公也可算是吃一堑,长一智了!


  跑最后一趟手续,是去二手房交易所过户,过完户的七个工作日内,房款将会全额到账。这最后一次见买方已时隔三个月,交谈中,买方对中介的评价极差,对中介的服务更是极度不满。


  买方也是没经验,一早就一次性交付了2万的中介费,期间不但一点实质性的服务没有享受到,还因为中介的疏忽造成办理上的各种问题。白跑就算了,延期这样的问题,买方也碍于人情始终没拿购房协议去找中介理论和索赔。


  吃一堑长一智,我把最后跟买方说的话,写在这里做暖心提示。今后签协议,切记不要一次性支付费用,谈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方式,类似按3:3:4或4:4:2这样的比例,按执行进度阶段性支付。一来,是降低自身的损失和风险。二来,能欣然接受这样付款方式的合作方,一定是做实事的,一定也是靠谱负责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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